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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“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”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的通知
河北省科学技术厅
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“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”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的通知
冀科社函〔2023〕43号
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科技局、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,各有关单位:
近日,科技部印发《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“生物安全关键技术”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》(国科发资〔2023〕138号)和《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“合成生物学”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部市联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》(国科发资〔2023〕119号),为做好我省相关领域重点专项项目组织申报、审核推荐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方式
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,在“公开公示-通知公告”栏中查阅具体申报通知,注册通过后在平台进行网上申报。(网址:
https://service.most.gov.cn)二、受理时间
(一)“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”重点专项、“前沿生物技术”重点专项
1.网上填报受理时间:2023年8月17日8:00至9月15日16:00。
2.省科技厅审核推荐时间:2023年9月19日16:00前。
(二)“合成生物学”重点专项2023年度部市联动项目
1.网上填报受理时间:2023年7月19日8:00至8月17日16:00。
2.省科技厅审核推荐时间:2023年8月22日16:00前。
三、相关要求
申报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,须对项目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负责。项目申报牵头单位为在河北省注册的科研院所、高等学校和企业或中央驻冀的科研院所,可提前与省科技厅联系,提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。
四、联系电话
省科技厅:0311-85811566
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8月8日